4月8日,國家發改委公布《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》,其中指出“積極推動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”,繼續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,在此前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已陸續取消落戶限制的基礎上,對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,對Ⅱ型大城市放寬落戶限制,對超大特大城市大幅增加落戶規模。
放松戶籍制度是不是意味著調控政策的放松,同時也帶來房地產市場是否會出現好轉的思考。
哪些城市將受益?
根據《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》,此次公布的政策具體包括三方面:
別墅電梯是指安裝在私人住宅中,僅供單一家庭成員使用的電梯,它也可以安裝在非單一家庭使用的建筑物內,作為單一家庭進入其住所的工具,但是建筑物內的公眾或其他居住者無法進入和使用。家用電梯額定速度不超過0.4m/s,對于無轎門的家用電梯額定速度不超過0.3/s,轎廂行程不超過12m,額定載重量不大于400kg。主要分為曳引電梯,液壓電梯,螺桿電梯幾種結構。
城區常住人口100萬—300萬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。
城區常住人口300萬—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,并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。
超大特大城市要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,大幅增加落戶規模、精簡積分項目,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。
根據2014年10月29日國務院公開發布的《國務院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》,“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,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,其中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,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;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;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,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,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;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;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!
別墅電梯同策研究院指出,根據通知要求,“‘超大特大’城市要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,大幅增加落戶規模、精簡積分項目,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”,因此像北上廣深此類一線城市的落戶門檻并沒有受太大影響,但是根據“通知”中的定義范圍,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,并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,可以有效承接“超大